| 档案馆职责 |
档案馆是负责收集、保管学校档案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负责拟定学校档案各类工作规划、计划以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和档案资料(含电子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保管、统计及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负责档案查阅利用等服务工作。 三、负责学校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智慧档案馆建设,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 五、负责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服务;负责学校各类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六、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复制、转递等工作;会同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 七、负责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八、负责开展档案馆学领域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以及高校档案馆之间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负责学校档案馆职工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工作。 九、负责档案馆文献档案资源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负责指导校属各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对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信访、保密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