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洹滨校区管委会、学校各部门:
根据今年学校档案工作安排,档案移交工作现已经开始,请各归档部门于6月底之前将2024年产生的所有应归档文件材料整理移交档案馆。现将移交过程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部门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均属本部门档案的归档范围。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档案馆网站上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2.以学校名义获得的各种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在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
3.如有2024年度以前未归档的档案,按要求分年度整理好一并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档案工作主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归档工作的领导,督促兼职档案员和相关人员做好归档工作;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
2.文件类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部门进行归档;教学、科研、基建、设备等专业性的归档材料,以卷为部门进行整理、立卷。
3、报表、名册、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材料,以“册(本)”为部门移交。
4.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事件)及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
5.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缺页、不漏项。
6.所有档案须是纸质与其相对应的扫描件(PDF格式)同步收集。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如果在档案整理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校档案工作微信群与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
三、归档程序
1.归档验收
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档案馆工作人员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请归档部门按要求整理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2.移交手续
各部门移交档案文件材料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及归档文件目录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目录,交接双方签字并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后,归档部门留存一份,档案馆留存一份备查。零归档部门请在该表格合计处填写“零件”,并按上述规定交档案馆备案。
3.移交时间
学校各部门和各学院在2025年6月22号之前移交2024年度归档文件材料。
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的档案材料,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2个月内归档。
其它档案的归档时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移交地点
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孙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2-2901527
注:新成立部门或兼职档案员变动部门,请及时与我馆联系办理新增或变更手续。
档案馆
2025年3月20日